为切实维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规范征信异议处理流程,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现就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征信异议受理渠道公示如下:
一、受理范围
凡通过中心办理贷款业务且由中心完成征信信息报送的缴存职工,如认为中心采集、保存、提供的涉及公积金中心的信用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均有权向我中心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二、申请渠道
申请人可自行或委托代理人携带相关材料至中心各办事处政务服务大厅公积金窗口现场办理。
三、 材料清单
(一)本人申请
1.《个人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委托办理
1.《个人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原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
3.委托人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办理流程
(一)申请受理:经办人员现场接收异议申请,对相关申请资料进行齐备性审查,审查无误后提交至中心异议申请受理人。
(二)信息核查:中心自受理之日起20个自然日内完成信息核查。
(三)结果反馈:通过《个人征信异议回复函》书面告知申请人处理结果。
五、注意事项
(一)受理地点
1.城区政务服务大厅:荆门市掇刀区双喜大道5号政务服务中心(龙泉大厦)一楼住房公积金窗口,咨询电话0724-2384167、0724-2384169;
2.沙洋政务服务大厅:沙洋县启林大道46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综合窗口)47-50号,咨询电话0724-8693888;
3.钟祥政务服务大厅:钟祥市南湖新区农科路13号莫愁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住房公积金窗口,咨询电话0724-4231598、0724-4222430;
4.京山政务服务大厅:京山市永兴大道智能产业园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一楼大厅西区自然人事项综合窗口E08-E10,咨询电话0724-7320418。
(二)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特此公示。
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5年4月22日
附:1.《个人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
2.《授权委托书》
3.《个人征信异议回复函》
授权委托书.docx
个人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docx
个人征信异议回复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