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3-25 09:36信息来源: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荆门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1名委员,2024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报告;2023年度增值收益分配方案;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安排;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

(二)住房公积金中心: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为直属于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6个),1个管理部下设4个办事处从业人员144人,其中,在编87人,非在编57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4年,新开户单位400,净增单位149家;新开户职工2.45万人,净增职工0.36万人;实缴单位4310,实缴职工21.64万人,缴存额36.50亿元,分别同比增长3.58%、1.70%、0.72%2024年末,缴存总额348.8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69%;缴存余额154.23亿元,同比增长6.83%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0家。

(二)提取:2024年,7.13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26.65亿元,同比下降8.03%;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3.00%,比上年减少6.95个百分点。2024年末,提取总额194.5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87%。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70万元。

2024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13413.34亿元,同比分别下降5.10%、5.63%。

2024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3.17亿元。

2024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8.85万笔192.16亿元,贷款余额90.48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4.90%、7.46%、0.19%。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58.66%,比上年末减少3.89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10家。

2.异地贷款:2024年,发放异地贷款43914551.50万元。2024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05639.5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58336.07万元。

)资金存储:2024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65.70亿元。其中,活期0.04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0亿元,1年以上定期62.81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2.85亿元。

)资金运用率:2024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58.66%,比上年末减少3.89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4年,业务收入46429.01万元,同比增长0.86%。其中存款利息18310.48万元,委托贷款利息28118.43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0.1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4年,业务支出23195.60万元,同比增长4.25%。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22403.67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741.05万元,其他50.88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4年,增值收益23233.42万元,同比下降2.31%。增值收益率1.55%,比上年减少0.14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4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0万元;,提取管理费用490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8333.42万元。

2024年,上缴财政管理费用490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8112.44万元。

2024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0942.39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35488.35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4年,管理费用支出5154.23万元,同比下降1.61%。其中,人员经费3209.80万元,公用经费145.49万元,专项经费1798.94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2024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255.77万元,逾期率0.28‰。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0942.39万元。2024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6.56%,国有企业占16.66%,城镇集体企业占0.94%,外商投资企业占1.4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0.1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12%,灵活就业人员占2.09%,其他占0%;中、低收入占99.95%,高收入占0.05%。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6.17%,国有企业占8.43%,城镇集体企业占0.95%,外商投资企业占3.58%,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61.4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57%,灵活就业人员占6.82%,其他占0%;中、低收入占99.97%,高收入占0.03%。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7.51%,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4.67%,租赁住房占6.00%,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26%,离休和退休提取占35.7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3.70%,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2.13%。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96%,高收入占0.04%。

(三)贷款业务

2024年,支持职工购建房50.54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30.00%,比上年末增加1.64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6497.42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4.93%90-144(含)平方米占88.39%,144平方米以上占6.68%。购买新房占84.69%(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15.31%,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其他占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76.90%,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22.69%,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41%。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3.07%,30岁-40岁(含)占45.94%,40岁-50岁(含)占17.44%,50岁以上占3.55%;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95.16%,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4.84%;中、低收入占99.93%,高收入占0.07%。

(四)住房贡献率

2024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79.34%,比上年减少7.94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底,全市累计缴存灵活就业人员84814.74亿元;累计向灵活就业人员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475913.45亿元。

(二)租购并举满足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支持缴存人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特别是共有产权住房等情况

2024年,支持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21066笔、15999.44万元;发放首套住房贷款3934笔、12.61亿元,发放共有产权住房2248笔、7.35亿元。

(三)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2024年,新增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

(四)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包括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等缴存政策调整情况;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等;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情况

1.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调整情况。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低于上年度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缴存比例继续执行单位和个人最高各为12%,最低各为5%。

2.当年提取贷款政策调整情况。出台《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助力就地城镇化工作的通知》,鼓励返乡就业创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农村转移人员和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放宽准入条件,免予资格审核,开通网缴渠道;取消单、双缴存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区别限制,所有缴存职工享受同等贷款政策;在我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荆门英才”、博士、硕士人才和“荆英卡”银卡持有人可在我市当期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提升20万元;“荆英卡”钻石卡、金卡持卡人贷款限额可提高至我市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2倍;生育(或抚养)二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缴存职工家庭,贷款限额可在我市当期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浮20%。职工购买装配式建筑住房的,贷款限额可在我市当期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浮20%;实施住房公积金委托按月差额划扣冲还贷业务,推行省内异地划扣还贷业务,支持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直接冲抵当月应还款额,降低还款压力。出台《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放宽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借款人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男性由不超过60周岁调整为不超过65周岁,女性由不超过55周岁调整为不超过60周岁;对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买高端楼盘项目住宅的,贷款额度可按照房屋价值的70%计算,最高不超出当期贷款限额的2倍;将缴存职工家庭月收入认定方式调整为以“家庭实际收入”“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和“差额补缴基数”综合择优计算。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居工程阶段性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细则的通知》,取消硕博人才行业分类,统一全市硕博人才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标准,分别按照当期基准限额的1.5倍、2倍执行。

(五)当年服务改进情况,包括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情况,服务网点、服务设施、服务手段、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其他网络载体建设服务情况等

开展住房公积金合作服务,授权受托银行承办住房公积金窗口业务,全市在受托银行开设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授权服务点5家;推进适老化改造、租房等提取全程网办,方便职工办理业务。

(六)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包括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情况,基础数据标准贯彻落实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情况等

开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建设,通过重塑贷款全周期流程、延伸“一件事”联办链条、建立标准化外联数据平台和搭建智能化服务平台等措施,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先进“数智”技术,实现贷款“不见面”便捷办理。在全省率先实现两个“全覆盖”,即涵盖期房、现房、二手房等常见房源“全覆盖”和公积金贷款申请、合同签订、面谈面签及抵押办理“一站式”业务“全覆盖”。公积金贷款办理不受时空限制,全程网办“24小时不打烊”,单笔贷款业务办理时长由80分钟缩减至20分钟以内,身份证、结婚证、征信报告等6项材料免提交,业务办理“零跑腿”。2024年9月正式推出该业务至2024年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已受理“不见面”贷款282笔,贷款金额9651万元。

(七)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包括:文明单位(行业、窗口)、青年文明号、工人先锋号、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巾帼文明岗)、先进集体和个人等

卢畅畅被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通报表扬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3年度表现突出个人

(八)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无。

(九)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无。

(十)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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