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取消的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2024-09-05 16:35信息来源: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

填报单位(公章):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填报日期:2024年8月27日

序号

事项名称

上次公布时间

取消时间

取消原因

备注


0

















填表人:                          单位负责人:       


填表说明:1.填报2023年7月30日以来至2024年8月30日期间,各地各部门对照本地本部门公布的《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予以取消的情况;2.市直部门只填写市本级取消的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3.各县(市、区)填写本地区取消的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4.没有取消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这类情况的部门(单位),需在空表上填“0”,签字盖章后上报和备案。电子版同步报送至市司法局的指定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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